上诉法院称爱荷华州电子烟法不与FDA规则冲突
内容摘要
美国第八巡回上诉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对爱荷华州House File 2677法案的阻止决定,该法案限制电子烟销售仅限于已获FDA批准的产品,或自2016年起已上市且在2020年前已申请FDA批准的产品。该法案由州长金·雷诺兹签署,要求州政府发布蒸汽产品目录,并被一组电子烟制造商和零售商提起诉讶,理由是该法案将消除超过99%的现有产品。法院认定该法案不受《烟草控制法》预先排除条款的约束,并认为爱荷华州在公共健康方面的传统警察权允许此类监管。法院还确认原告具备诉讼资格,而一位并行意见的法官指出,需要更多证据来全面评估执法实施的影响。
(来源:desmoinesregist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