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夕法尼亚州电子烟目录法在 Nova Distro 等公司的法庭挑战中得以维持,各州类似裁决频出
内容摘要
2026年10月14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联邦地区法院裁定,该州第57号法案(即电子尼古丁输送系统目录法)未被联邦烟草法规优先适用,驳回了电子烟制造商、分销商和零售商(包括 Nova Distro Inc.、101 Distributors LLC 以及与 Tobacco Hut 相关的企业)提起的诉讼。法院认为该法规范销售和分销,属于联邦《烟草控制法》保留给各州的权力范围,并驳回了原告的动议。宾夕法尼亚州于10月19日开始对未列入目录的电子烟产品执行限制;截至10月18日,州目录中已有来自七家制造商的163条产品记录。该裁决与第四、第七和第八巡回上诉法院近期支持各州对电子烟目录法拥有权力的裁决一致。2026年9月发表在《JAMA Network Open》上的一项研究发现,截至2025年4月,未列入目录的产品在阿拉巴马州、俄克拉荷马州和路易斯安那州分别仍占所追踪电子烟尼古丁销量的92.1%、53.6%和52.3%,凸显了在针对此类法律的法律挑战持续进行之际,执法与合规方面仍面临挑战。
(来源:2Firsts)